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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讯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由中宣部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每年计划招收100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素养的人才,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为进一步推进特区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的培养,从2017年起,深圳大学(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人才培养与国情调研基地)和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招收15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开展合作培养。今年是第二届招生,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指标与导师

招生专业及代码

招生名额(15人)

深大合作

招生导师

研究方向

邮箱地址

推荐考核

7人)

公开招考

8人)

法学理论030101

1

1

邹平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

zoupx@szu.edu.cn

国际关系030207

1

1

马克思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

Jiangan1963@163.com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

1

1

田启波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15986692178@163.com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

1

张以明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zhymzh@139.com

文艺学050101

3

3

刘洪一

审美文化

liuhy@szu.edu.cn

周建新

文艺美学

jxzhou16@163.com

李凤亮

张晓红

文艺批评与文化创新

lifengliang@sustc.edu.cn

drzhangxh@126.com

新闻学050301

1

1

吴予敏

马克思主义新闻学

13688845366@126.com

二、招生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采取“推荐考核”和“公开招考”两种招生方式。

1、“推荐考核”招生对象须满足的主要条件有: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公开发表 2 篇以上(含 2 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文章(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3)取得所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就本人政治素养、学术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全面鉴定,以及作为优秀骨干人才的推荐意见;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家央企(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已取得博士学位。

② 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家央企(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已取得高级职称。

③ 高校、党政机关(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家央企(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具有处级及以上职级(报名时须提交职级相关证明)

④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 42 所一流大学在职在编的专职辅导员、讲师以及科级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公开招考”招生的报名条件主要有:

1)取得所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或就读学校(应届硕士生就读学校的组织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就本人政治素养、学术能力等方面的全面鉴定以及报考意见;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报考考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有企业(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且已获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学位在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类别为定向。

②学术型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详细的推荐条件、报名条件、报考程序、考试相关信息、考试拟录取程序等,详见:“201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www.gscass.cn/html/news/2017-11-06/14902.html)附件1、附件2(网络查询路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招生动态):

201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学制、毕业与就业

1.学制三年。

2.录取考生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培养要求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公共课(必修)、专业基础课、限制性跨学科课、选修课和学位论文写作原则上在深圳大学教学基地完成。在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录取考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学院和深圳大学实施双重管理,学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期间,享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类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学费、奖助学金待遇。

4.在职在编的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学术型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录取考生,毕业就业按国家和研究生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四、奖励鼓励措施

1.录取考生免收学费。深圳大学按照5万元/每生标准提供联合培养经费。

2.录取考生免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在读三年期间住宿费,在深圳大学期间享受与深大本校博士相同的住宿待遇和收费标准。

3.录取考生享受中国社科院马学院博士生生活补助。

4.录取考生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组织的国情调研,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助。

五、其他

1.报名时间:2017 12 8 日—2018 1 8

2.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ss.cn/html/index.html),进入“招生信息”页面,点选左侧菜单栏“博士网报”进行报名。

3.咨询电话:

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0755-26534816,邓佳璐老师;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0755-26160142,程晓丽老师;电子邮箱:qwert2008111@126.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院

20171115

附件下载:我校与中国社科院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温馨提示